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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不能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更新时间:2021-03-18 23:35:22点击:

                       论个人不能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摘要:在当前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下,国与国之间关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往来愈来愈频繁。国际法则成为调整国际间的行为的标准,从而减少国与国之间往来的摩擦。其中,有些行为的发生与某个人有着特定的关系,所以,确立个人在国际法中是否具有地位,关系着国际法是否能被正确实施与执行。因此,个人是否是国际法的主体,是目前法学界正在讨论的主要问题之一。


关键字:个人  国际法主体 


正文: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国际法中其他主体的形成和发展,国际法的主体不再只是国家, 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也成为了国际法的重要主体,而个人是否成为国际法的主体,目前仍然是法学界正在讨论的主要问题之一。但本人对个人成为国际法主体持否定态度,观点如下。

     首先,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条件有以下三点:①有独立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的能力;②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的能力;③直接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的能力。个人是否能成为国际法主体并须先满足其条件。而从以上条件来说,个人都不是直接符合这三点。举例来说,国际人权法的管辖范围实际上已经不局限于国家之间的关系,它也对个人的权利有所规定,并且制定了不少措施保护个人的权利,但从总体上来说,尽管根据有关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个人在国际人权法中可以享有某种权利,但这种权利必须是主体国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享有的,既然个人的这种权利需要通过主体国家的同意才能参加到国际法律关系中,则表明个人是不具有独立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的能力,也不具有直接地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的能力和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力的能力,则这方面否定了个人能成为国际公法的主体。另外,国际法在制定关于个人方面的法律也很不全面,仅有一小部分涉及到个人,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国际法仍然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最主要的主体是国家,而个人一般不能作为国际法的主体。

     其次,从国际法的调整范围来看,个人也不能作为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通过明确规定国际关系中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从而使国际关系有序发展。国际关系则是指人们超越国家界限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它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等等关系,而个人与国家之间是不能建立起这种国际关系的,所以,个人与国家间的行为是不能由国际法调整的,个人不为国际法调整的对象,自然而然地说,个人不能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国际法制定目的主要是在全球范围内制定出统一的和谐的行为规则,使之在实施时可以保障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协调不同国家的不同利益,使之向共同的目标发展,促进人类的统一的和平与经济的发展。而个人国际法地位的承认,会加重国际社会的某些负担。有些学者认为,将个人纳入到国家法的主体范围内,可以就某些问题节约时间和提高效率,例如战犯、海盗犯问题的解决。但是,更多的人成为国际法的主体后,一旦出现问题后,更多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个人问题多用于国内法解决,必定会提高效率。


参考文献:

1. 李姗蔓.个人并非国际法主体[J].今日南国,2008(94)

2. Peter Malanczuk.Akehurst’s Modern Introu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Law(7th ed)[M].London Routledge,1997

3. 赵亚娟.关于个人是否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问题的思考[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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